HaDean红颜丶藌 发表于 2013-4-22 16:26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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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春季的四川再次遭遇地震灾难,相比2008年的汶川地震,舆论显得冷静了许多,呼吁远离煽情抒情,建议秉持专业主义冷峻态度的声音开始占了上风。这其中有一种看法,把“去悲情化”与“去道德化”视为同一的,认为去悲情就是同时摒弃道德评判,主张一切回到解决具体问题上来,不要再纠结于各种道德困境和是非对错评判。
这是合理且必要的主张吗?道德判断是声嘶力竭、凄凄惨惨戚戚的吗?人们议论《新闻联播》头条该不该报道芦山地震,人们争论女记者该不该穿婚纱播报地震新闻,人们赞美舍己救人故事中的人性光辉,这些,算不算一种道德评价?灾难当中,道德维度的审视究竟是否必要?灾难中呈现的各种人性的“光明”或“黑暗”,通过种种反省和救赎,是否带来道德的进步?
让我们从2008年那场热闹无比的“道德与反道德”大讨论说起。
把“道德制高点”当贬义词用,是一个天大的误会
彭晓芸:四川芦山地震的发生,勾起我们对2008年汶川地震的回忆,在道德哲学层面,恐怕最难以忘记的是当年那场关于“范跑跑”的大论辩。中学教师范美忠在地震发生时没有组织学生疏散,而是自己先跑了,事后他以自由主义自居为自己作了一番辩护。
对于“为什么不组织学生撤离就跑了?”范美忠说:“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,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!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,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,其他的人,哪怕是我的母亲,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。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,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,如果过于危险,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;如果没有危险,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,何况你们是十七,十八岁的人了!”
“……这样的话在回去上课之后我还会跟学生说也会跟其他人说。告诉学生也告诉其他人,你自己的生命也很重要!你有救助别人的义务,但你没有冒着极大生命危险救助的义务,如果别人这么做了,是他的自愿选择,无所谓高尚!”由于范美忠以追求自由公正自居,这番自辩的话引发了自由派知识分子的大讨论,有为他辩护的,有认为他绑架了自由主义,要以自由主义清理门户姿态与他划清界限的。
几年过去了,话题并没有过时,或许有必要再来回顾和梳理一下,今天,究竟何为追求自由与公正?追求自由与公正是不是就等同于道德上的相对主义?因为在范美忠看来,冒着生命危险救助他人,也无所谓高尚,在他看来,自由就是包括道德上的自由乃至自定义,似乎不存在一个道德的规范性来源,不存在道德高下的价值判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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